7月12日,自然資源部官網發布通知,印發《自然資源部2023年立法工作計劃》(以下簡稱“工作計劃”)。根據該工作計劃,今年,自然資源部共安排立法項目14件,其中包含研究起草《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用管理辦法》《礦產資源法實施條例》,此外自然資源部還將積極配合立法機關推進《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改。
具體來看,今年自然資源部共安排立法項目14件,其中出臺類立法項目5件,包括《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法》《不動產登記法》《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辦法》《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用管理辦法》《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研究類立法項目9件,包括《礦產資源法實施條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管理規定》《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工作條例》《風景名勝區條例》《古樹名木保護條例》《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自然資源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管理辦法》。
其中,《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為擬由自然資源部發布的部門規章,出臺目的是規范礦業權人勘查開采活動,加強對礦業權人合理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礦產資源的監督管理,強化信用約束。該管理辦法擬由礦保司起草。
《礦產資源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為擬報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草案。自然資源部將配合《礦產資源法》修訂進程,同步開展配套法規修訂工作,研究起草該實施條例,具體起草工作將由法規司會同礦業權司、地勘司、礦保司等完成。
此外,根據工作計劃,自然資源部還將積極配合立法機關推進《礦產資源法》《耕地保護法》《國家公園法》《國土空間規劃法》《糧食安全保障法》《南極活動與環境保護法》《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改,組織開展《生態修復法》《國土空間規劃管理辦法》等立法研究儲備工作。
自然資源部表示,2023年自然資源立法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年度工作要點、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按照“嚴守資源安全底線、優化國土空間格局、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維護資源資產權益”的定位,加強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點領域立法,充分發揮法治對自然資源管理改革的引領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