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發布2宗砂石礦掛牌出讓公告。這2宗礦合計資源儲量28683.8萬噸,年產能1400萬噸,起始價共28358萬元,約1元/噸起拍!掛牌時間均集中在9月中旬,只接受單獨競買。
據了解,此次即將出讓的2宗砂石礦分別位于宜昌市宜都市和襄陽市宜城市。其中,宜都市張家沖礦區規模儲量、年產能、起拍成本均高于宜城市廟沖礦區。張家沖礦區資源儲量近2億噸、年產能900萬噸,起拍成本超11億元。
宜都市張家沖礦區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
該礦位于宜昌市宜都市姚家店鎮張家沖村和油榨坪村,距宜都市直距約9公里。礦區累計查明建筑石料用灰巖礦資源量為19982.3萬噸,可采儲量為18573.2萬噸,生產規模900萬噸/年,擬出讓年限22.6年(含基建期2年),起拍價1.95億元。此外,競得人還需繳納礦權出讓前期相關費用、基礎設施費用、確認競買資格費用共計9.32億元。網上掛牌時間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8日。
根據出讓公告,競買人須向宜都市人民政府指定財政專戶繳納采礦權相關基礎設施費用6.71億元,參加競買前需向宜都市人民政府指定財政專戶繳納1億元方可確認其競買資格。競買成交后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繳納20%,即1.142億元;2024年12月31日前繳納40%,即2.284億元;2025年12月31日前繳納40%,即2.284億元。
另外,競買人競得采礦權后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向宜都市人民政府指定財政專戶繳納采礦權出讓前期相關費用1.61億元(包括土地征遷費用約0.86億元、房屋征遷費用約0.75億元)。
為切實加強砂石資源管理,根據相關工作指導意見,按照“政府主導、國企運作”的原則,競買人競得采礦權后15個工作日內須與宜都市國通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達成合作協議,共同進行礦產資源開發,并積極加大非金屬礦資源開發利用研究,延伸產業鏈,拓展關聯產業。
在礦山建設過程中,競買人競得采礦權后應嚴格按照綠色礦山建設規范,開展綠色礦山創建工作,在礦山建成投產1年內達到綠色礦山標準。還應按項目規劃建設方案采用廊道運輸礦產品。
宜城市廟沖礦區建筑用白云巖礦采礦權
該礦位于襄陽市宜城市板橋店鎮東灣村5/6組。礦區出讓資源儲量為8701.5萬噸,可采儲量為8178.55萬噸。開采規模500萬噸/年,出讓年限17.4年,起始價8858萬元。此外,競得人還需額外繳納近4667.2萬元。網上掛牌時間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22日。
根據出讓公告,為了出讓本次采礦權,當地政府組織開展了地質勘查、風力發電機轉遷、植被補償等工作,費用共計46671844元,掛牌成交后,競得人須在成交結果公示無異議5個工作日內繳入宜城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局指定賬戶。逾期不繳納上述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該采礦權,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本次出讓采礦權的競買保證金為6000萬元,競得人在與宜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直接轉繳采礦權出讓收益。采礦權出讓有效期未滿,若因國家政策調整或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關閉礦山的,按照“誰主張,誰補償”的原則進行補償。
按照礦產資源開發管理要求,競買企業須承諾競得采礦權后按照審查通過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復綠方案履行“邊開采,邊治理,邊恢復”義務,嚴格按照自然資源部發布的綠色礦山建設規范,開展封閉加工、礦區綠化、道路硬化等綠色礦山創建工作,在3年內達到綠色礦山標準。否則,采礦權出讓機關可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直至吊銷采礦許可證、收回采礦權。